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榆林市企联会
来源: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10:24:24 阅读: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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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商贸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经济发展局:

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市级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聚集优质服务资源,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按照《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工信发〔2022〕56号)的规定,现决定征集2022年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榆林市注册成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完善法人结构治理、规范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培训、融资担保、创业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产品推广、智能化改造、信息化应用等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性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征集条件

申请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运营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15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从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比均在45%以上;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三)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微企业15家以上或者年服务中小微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用户满意度在95%以上;近一年服务业务稳步发展,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1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五)近二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申请报告(附件2);

2.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3.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汇总表(由县市区汇总上报—附件3);

4.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用报告或法人信用报告复印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上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

6.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服务企业情况表(附件4);

7.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8.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9.上年度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十五家);

10.信用中国报告和银行征信报告(近期);

11.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1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三份(含电子版),胶装成册,不接收零散资料。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中心,电子版资料发至343329523@qq.com(不接受企业单独发),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按照《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把关,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市工信局联系人:高  倩   联系电话:0912-3891629

市财政局联系人:李毅刚   联系电话:0912-3288004

 

附件:1.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申请表

           2.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申请报告(提纲)

           3.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汇总表

           4.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服务企业情况表

           5.榆林市中小企业第三方示范服务机构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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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